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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2月份,多地已发放或计划发放新一批消费券,以加快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恢复。
12月2日至12月30日,四川省绵阳市发放消费券,合计让利消费者1.1亿元,覆盖大型商超、餐饮企业、家电、百货、加油站等诸多领域。12月2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开始发放新一轮消费券,消费券类型为商超、餐饮券。12月7日,安徽省蚌埠市将发放汽车消费券,活动分三轮进行,首轮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共计200万元。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目前处于年底收官阶段,各行业都在做最后冲刺以赢得全年更好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每年年底也是我国家庭生活消费的旺季,无论是衣食住行等基础性消费,还是教育娱乐等改善性消费,都会因节日、寒假、年终福利等因素影响呈现快速上涨形势。通过发放消费券激发消费热情,抓住年底的重要消费时点,成为地方政府稳增长政策的重要措施。
事实上,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放多轮消费券,对消费的带动作用明显,已有部分地区交出消费券“成绩单”。
11月30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示今年第三、第四批次文旅消费券、加油券发放情况。公示显示,第三、第四批次文旅消费券领券数量3882859张,领券金额近1.43亿元;累计核销1146025张,核销金额超过1.2亿元;带动消费超过9.52亿元,带动消费比为7.91.文旅加油券则以券包形式发放,用户领券1267959张,领券金额近2536万元;累计核销656322张,核销金额近1313万元;带动消费超过1.46亿元,带动消费比为11.14。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类消费券通常采取“满减”方式,短期内有助于缓解居民收入下滑、消费场景限制等因素对居民消费带来的冲击,熨平数据波动。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措施能够提振居民消费信心,确保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宏观经济大循环运行在较高水平。
为加快促进消费回暖,张依群建议,年底各地应重点发挥消费券的三项功能。一是激发改善性增量需求,重点在超市、景点等场所应用;二是稳定基础性生活需求,重点针对中低收入家庭,以帮助这些家庭温馨过节为主,适度带动增量为辅;三是带动重点领域消费,如住房、汽车、家电等。
在王青看来,除发放消费券之外,短期内各地财政部门还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大针对企业的稳岗补贴、社保医保减免力度。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