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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银行间外汇市场延长交易时间首日(1月3日),市场运行平稳,报价交易顺畅。

延长交易时段(23:30-次日3:00),做市机构持续公开报价,积极履行做市义务,即期报价点差约30个基点、隔夜掉期报价点差约0.01个基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中银香港、江苏大丰农商银行等16家会员机构在延长交易时段达成交易共1.28亿美元,覆盖即期、远期和掉期等交易品种、询价和撮合等交易模式。

此前2022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称,为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自2023年1月3日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次日3:00,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适用时间相应延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北京时间9:15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和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收盘价的发布时间不变。

外汇交易中心公告显示,延长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有助于拓展境内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促进在岸和离岸外汇市场协调发展,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提升人民币资产吸引力。外汇交易中心将在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的指导下,继续深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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