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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国浩律师事务所自创、自编、自演、自作主题曲的话剧《代理人》在上海、海口等地巡演中。据不完全统计,这是上海和海南首部由律师事务所自主出品的律政话剧,在全国律师行业极为罕见。

在6月27日结束的海口巡演中,海南省司法厅厅长王磊、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符琼芬等出席观剧。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及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全体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1300余人共同观剧。

《代理人》的总策划和总制片人之一承婧艽律师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在国浩律师事务所成立25周年之际,所里同事起初想从一个年轻律师的成长角度排一部剧来呈现国浩的发展史,同时也折射出中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和进步以及中国律师行业的蓬勃发展。主创团队查阅了90年代至今事务所留存的一些卷宗记录,发现了“老虎吃人案”的卷宗,认为该案的十大争议焦点包含了复杂的法律关系、侵权责任关系等,从剧情的角度看很精彩,十分适合改编成有戏剧冲突效果的话剧。

本剧根据二十多年前某市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案”的真实案例改编而成。剧情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感人至深。剧中郭律师郝律师临危受命,挺身而出,为受害人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律师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妥善化解矛盾,圆满解决纠纷,展现了代理人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精彩历程。

谈及《代理人》话剧的筹备过程,承婧艽透露,在物色演员的时候,主创团队仔细分析了剧中每个角色的特点,根据角色特点在事务所同事中寻找合适的人选,外形、声音、性格等都是考虑的因素。此外,话剧中两位男主的姓氏“郭”“郝”对应的谐音是“国浩”,因为真实案例中国浩律师正是这个“老虎吃人案”的原告代理人。

“作为全体演员都是律师的话剧作品,凑齐时间一起排练是非常难的。”承婧艽说,“我们挑选的演员本身在团队里都是业务骨干,工作日本身就忙于在全国范围内各地开庭、项目现场开会、做法律尽调,有时还需要在周末加班。但是为了话剧能够顺利演出,大家都始终保持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排练计划提前安排好工作,尽量配合排练时间,保证排练效果。”

《代理人》这部话剧的推出,恰逢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承婧艽说,“案发当时适用的《民法通则》,联想到之后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再到现行有效的《民法典》,我觉得放在现在回看20多年前的老虎吃人案仍然感受良多,与民法典宣传相结合也恰到好处。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也是一种创新性地以律政话剧为载体,用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的探索和尝试。”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国浩研究院执行院长尤越表示,国浩此前率先成立“民法典百人宣讲团”,通过主持读书群、录制普法视频、云端直播、举办系列讲座等方式,将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从文本走向生活。国浩将一如既往深入社区、校园、企业、机关积极普法,用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法律法规“入耳、入脑、入心”,努力把普法工作做成一项全民“暖心工程”。

据悉,《代理人》话剧为纯公益演出,目前已演出的场次中,上海的上剧场和海口的海口湾演艺中心均座无虚席。未来,该剧还将在大连等地继续巡演。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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