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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据“普洱发布”,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更好满足缴存人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普洱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云南省普洱市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在落实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方面,新政提出,出台多孩家庭的贷款支持政策。多孩家庭(含二孩及以上)是指按国家政策,同一对夫妻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为现有子女数,且均未满18周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可参照执行。
也就是说,“二孩”家庭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6万元,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7万元;“三孩”家庭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4万元。
在合理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方面,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办“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同时,取消“买受人与售房人之间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不予贷款”的规定。
对于以自建房方式解决其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可用直系亲属的建房证明材料为主体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建房。
在调整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新政提出,进一步明确和调整缴存人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用于抵押房屋需进行价值评估的情形和抵押物价值认定方式。同时,优化商转公、商转组贷款同一购建房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公、商转组贷款的,不受同一购建房行为不得重复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缴存人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的,可自由选择在缴存地或楼盘所在地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此外,进一步扩大异地贷款受理范围,允许全国范围内公积金缴存人在普洱市辖区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照规定,上述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原中心已执行的贷款政策,未调整的继续执行,有调整的以本次调整的为准,2023年7月3日前受理的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新政还提出,开办提取公积金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业务。缴存人因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且提出申请时本人和配偶无公积金贷款、无担保,双方公积金余额大于或等于其商业住房贷款余额本息时,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结清其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此条政策具体开办时间另行通知。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