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财经网从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近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在嘉兴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浮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浮至80万元。
《通知》明确,在嘉兴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保底贷款条件的职工,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上浮至20万元。本次额度上浮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及品质提升等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