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月缴存额挂钩标准。单方缴存的,月缴存额在6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月缴存额在6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双方缴存的,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