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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近日发布《南沙街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变更方案》),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变更方案》显示,将黄阁镇凤凰社区、梅山社区、东湾村、蕉门村、亭角村、坦尾村等2社区4村划到南沙街,与现南沙街管辖区域范围一并拆分设立两个街道。

具体来说,“南沙街道”管辖原黄阁镇凤凰社区、梅山社区、东湾村、蕉门村、亭角村、坦尾村,和原南沙街北部的蝴蝶洲社区、海庭社区、逸涛社区、蕉门河社区、金隆社区、金沙社区、上湾社区、沙螺湾村、板头村、金洲村、坦头村、广隆村、大涌村、东瓜宇村共20个村(居),行政区划面积约43.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3万人。

新设立的“港湾街道”,管辖原南沙街南部的红岭社区、南沙社区、蒲州社区、海湾社区、南北台社区、鹿颈村、南横村、芦湾村、深湾村、塘坑村、大岭界村、九王庙村、东井村共13个村(居)和黄山鲁林场、南沙示范场等2个林场,行政区划面积约54.8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万人。

将凤凰社区、梅山社区、东湾村、蕉门村、亭角村、坦尾村划出后,黄阁镇管辖黄阁社区、东里村、莲溪村、大塘村、大井村、南涌口村、乌洲村、留东村、新海村、小虎村、沙仔村共11个村(居)和东风农场。行政区划面积约62.1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1万人。

行政区划变更后,南沙区所辖街道由原来南沙、珠江、龙穴等3个街道变为辖南沙、港湾、珠江、龙穴等4个街道;所辖镇仍为东涌、榄核、大岗、黄阁、横沥、万顷沙等6个镇。

本次行政区划变更所涉及地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等视居民需要更换或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更换,因行政区划变更而所产生的更换费用由政府承担,未及时变更的仍有效及不影响个人事项的办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名称、印章、工商、税务登记不需因行政区划变更而变更。辖区居民就医就学按原政策执行,不受行政区划变更的影响。所涉及的村、社区建制不变,办公地点不变。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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