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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22年合理提高筹资标准,巩固提升待遇水平,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做好医保支付管理,健全医保公共管理服务,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强化基金监管和运行分析,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通知》要求,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60元。继续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券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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