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29日消息,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制并印发《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部署了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控制、协同推进碳中和、积极适应气候变化、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等任务。

具体来看,《规划》提出,加快云南碳市场建设,健全碳市场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云南省碳交易配套政策制度,统筹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性工作。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试点为契机,开展全省范围碳排放权交易资源摸底工作,掌握全省资源总体数量、组成分布。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为重点,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库,探索研究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围绕工业生产、节能和能效提高、新能源等具有削减碳排放潜力的领域,以及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八大重点行业,广泛征集、科学筛选能转化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的潜在项目,同时探索开展碳普惠、旅游“碳中和”等新兴领域的项目储备,建立《云南省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项目清单》并实施动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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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发展碳金融和气候投融资方面,《规划》提出,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源向新能源、氢能、储能、低碳建筑、低碳交通、智能电网等前沿技术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流动。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构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绿色信贷机制,以企业碳信用作为金融机构资金投放的重要标尺,优化绿色资产配置。

推动碳金融稳步发展,研究建立支持低碳发展的政策性投融资机构和多元投资机构,探索建立多元化、规范化和市场化的资产流转和退出渠道,支持多元化资金支撑低碳发展,鼓励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项目灵活运用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开展绿色金融区域试点创建、建立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健全云南省低碳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带动和支撑引领作用。

加强保险行业积极开展气候风险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气候背景下农业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城市巨灾风险保险等产品培育和发行,发挥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上的风险保障作用。

根据《规划》,目标到2025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全面完成。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创造有力条件;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46%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2亿立方米。

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各重点领域二氧化碳、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计划有力推进。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升。水资源、农业、城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高寒山区、石漠化地区等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2025年,全省新增蓄水库容23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28亿立方米,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15亿立方米以内;全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9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2‰以下,森林火灾成灾率控制在0.9‰以内;深入推进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城市生命线抵抗高温热浪、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气候灾害能力显著增强;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

试点示范取得显著进展。深化低碳试点省、市、区建设。建成一批各具特色、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城镇、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交通和低碳建筑项目。开展重点城市和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和协同减排示范工程。开展碳中和战略路径设计和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和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推广一批具有良好降碳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

气候治理能力取得重要成果。区域气候变化科学研究、观测和影响评估水平显著提高。气候变化相关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逐步健全。加快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稳定运行。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管理进一步融合。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进一步增强。气候变化国内外交流和务实合作不断加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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