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下午,南京市发改委发布《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十个方面33项重磅举措。记者了解到,其中有多项举措涉及房地产市场,如分区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政策公布细则并陆续实施后,将推动南京房地产市场继续升温,助力“金三银四”楼市恢复常态。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第九部分“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看到,涉及楼市的内容共有3项,分别是“促进合理住房需求释放”“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从条文上看,主要包含6条具体措施:
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相关资料图)
2、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
3、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
4、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适当拓宽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渠道;
5、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
6、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专用于项目建设,确保预售楼盘如期交付。
记者了解到,购房退个税实际上是去年9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换房退税”新政,该政策的时限是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就南京市场而言,买家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南京市范围内,而且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必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关于南京分区实施购房契税补贴的政策,记者了解到去年已有个别房企提出,尤其是销售明显乏力的非热门板块楼盘。不过,由于契税补贴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政策协调,且去年土地拍卖市场“进账”不如预期,相关部门研究后并未出台具体措施。“分区实施”也意味着不会全市统一执行,市场销路顺畅的板块或许不在实施范围内。
在本次出台的助力举措中,尤为引人关注的当属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的政策。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广东惠州、珠海以及来自福建的多个城市去年已相继出台过相关政策,当地缴存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提取额度为购房人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记者从目前实施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中了解到,在“购买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中,包括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原件等五项,其中“首付款发票”即意味着买房人需付清首付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而随着《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33项举措的出台,买房人今后将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以减轻首付资金的压力,助力楼市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