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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相关研究机构认为,此次《暂行规定》将进一步提升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有效防范风险。未来基金公司旗下货币基金类产品的发展要注重均衡,避免将规模过于集中于某一单只货币基金产品或过于依赖某单一销售渠道。
此次《暂行规定》也是对《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细化和落实。文件的起草说明提到:“个别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规模较大或涉及投资者数量较多,如发生风险易对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需提出更为严格审慎的监管要求”。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认为,这是由于货币市场基金与货币市场的关联性较强,特别是超大型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管理更容易对市场造成冲击,在此背景下,将近年来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保险的监管模式延展到资管产品领域,超大规模的货币基金首当其冲,因此对重要货币基金加强监管也在情理之中。
“我们认为,在本次发布的《暂行规定》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评估条件和标准,如规定货币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2000亿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个,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认为,阶段性来看,本次规定发布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影响较小,涉及整改的基金产品数量非常有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从披露的季报数据来看,满足2000亿元净资产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仅有2只,分别是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满足份额持有人数量超过5000万户的货币市场基金仅有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
“长期来看,监管的大方向是降久期、降杠杆、降风险、提高流动性,这也符合提升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有效防范风险的核心思路。”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表示,未来基金公司旗下货币基金类产品的规模发展要注重均衡,避免将规模过于集中于某一单只货币基金产品或过于依赖某单一销售渠道。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