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
【3】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此外,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个参保人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其中,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就是指统筹基金最多能够给参保人员实际报销的金额。
注意事项有什么?
【1】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覆盖全省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
【2】特殊门诊和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分开累计结算报销,但同一笔费用不重复报销。简单来说,享受了特殊门诊待遇的参保人也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但是同一笔费用不重复享受待遇。
【3】省内跨统筹区门诊就医购药医保登记手续已取消。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时,无需事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只需主动表明参保地和就诊类型,凭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即可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报销。
以上就是关于湖南门诊报销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