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法院判决书显示,三只松鼠原物流参谋部总参谋蒋某伙因受贿、倒卖公司废旧纸箱,非法收受和索取财物共计7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案号(2021)皖0203刑初28号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蒋某利用其担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兼配送仓经理及发货仓运营经理的职务便利,收受北京龙金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所送现金279042元及宝马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29000元)。另外,被告人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童某采取销售不入账或调整过磅表等方式,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废旧纸箱(价值人民币684000元)占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08042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童某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财物(价值人民币684000元)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并属共同犯罪。

最终裁判结果为,被告人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童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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