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腾讯公司起诉荔支公司(荔枝APP所属公司)侵犯《三体》音频著作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二审认为荔支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荔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2019年,腾讯通过网络取证,认为荔支公司的荔枝APP中存在大量主播上传的《三体》音频内容,于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1日,法院公告了腾讯《三体》音频著作权的维权结果。
2016年,腾讯与刘慈欣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约定刘慈欣将文字作品独家授权给腾讯,腾讯依据该协议享有相关著作权。去年11月腾讯发布《三体》电视剧预告片之后,吸引了众多科幻爱好者的眼球,并预测该剧必将会成为今年最重磅的IP剧集。
荔支公司在一审和二审中均以平台所采用的“UGC”模式作为辩护理由。其声明,平台不是涉诉节目的提供者,与涉诉节目上传者没有主观意思联络,不构成直接侵权。侵权音频系网络用户传播,荔支公司仅提供网络服务,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法院判定荔枝APP上存在大量涉及“三体”的音频文件,荔支公司对其播出的内容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并且在腾讯多次向荔支公司发送侵权通知后,荔枝APP平台内仍有大量侵权音频,包括有影响的主播如“竹子竹子”“你的迪哥”等,在腾讯公司发出侵权通知后,均持续在荔枝平台提供《三体》音频。
据搜狐科技查询,荔支公司在企查查上显示涉及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被起诉的案件有458起,原告有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淘宝、优酷、喜马拉雅、腾讯音乐娱乐等知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