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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该中心发布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购房提取公积金无套数限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间隔时间,并且京津冀和山东省缴存人在德州申请公积金贷款无户籍限制。
根据通知,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山东省德州市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来看,通知明确,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人及配偶名下不受房屋套数限制。其中,购买期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过户发票时间为准。
与此同时,通知规定,公积金贷款人首次结清公积金贷款后,第二次申请使用无间隔时间;此外,山东省和京津冀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