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海关总署印发《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深港规则对接、跨境要素流动、深港现代服务业综合保税区建设3个方面提出18项支持措施。
在《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发布一周年之际,《若干措施》的发布对进一步优化前海营商环境、促进深港双向合作提供了又一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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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试点”简化深港规则对接
随着深港融合进一步推进,深港规则对接成为前海合作区建设的重要命题。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梳理《若干措施》发现,海关总署支持前海在跨境数据、两地工作沟通机制、法检商品、卫生检疫、科研用生物物质、酒类产品等方面的对接规则上先行先试,开展多个“试点”,进一步促进深港规则对接简化。
在跨境数据对接方面,去年12月,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在深圳前海试点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强大数据挖掘与应用,结合前海业务特色和区位优势,不断丰富完善应用场景。同时,前海还试点深港“一单两报”,支持中新(深圳)跨境贸易数据国际互联互通项目,试点提单电子化,推动实现跨境数据互联、单证互认、监管互助。
在深港两地监管规则和检测标准衔接方面,前海试点“一次检测、一次认证、一体通行”。同时,《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前海建设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实施分类。
针对自港进口的部分法检商品,《若干措施》提到,要充分利用香港检验检测资源,在前海率先试点对农产品、食品以外的部分法检商品检验实施采信,提升通关效率。
此外,《若干措施》还支持前海全面推广深港口岸往来旅客“一检双放”模式、优先办理科研用生物物质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和试点深港酒类“两地一检”模式,实现深港酒类产品一体化监管。
促进跨境要素便捷流动
为进一步吸引港人港企来前海发展,发挥前海现代服务业优势,海关总署此次推出多项具体措施解决跨境要素流动问题。
为推进港澳企业落户前海,《若干措施》提到,对在深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并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港澳企业,可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内直接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业务,提高海关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为方便港澳人员出行,《若干措施》明确,支持按规定在前海设立口岸,支持建设国际贸易组合港,助力实现陆海空多式联运、枢纽联动,同时支持前海开展粤港澳直升机跨境直飞项目。该措施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支持在深圳前海设立口岸,研究加强与香港基础设施高效联通”“加快通用航空发展,稳步发展跨境直升机服务”等相关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助力前海国际会展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表示,支持深港澳会展业“一展三地”联动、支持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或其委托单位统一向海关提供担保。
此外,对流动较频繁的跨境要素,如特殊用药、自养宠物、进境科研用生物材料等,《若干措施》均给予相关支持,包括对香港居民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对符合条件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宠物往返深港,推动实施“人员+宠物”正面清单管理;对满足生物安全管控要求的进境科研用生物材料采取非侵扰式查验并免于取样送检等。
支持建设深港现代服务业综合保税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前海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值达962.5亿元,同比增速达48.1%,显著高于同期全国综保区平均增速。
为进一步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若干措施》明确,要将前海升级打造为具有深港现代服务业特色的综合保税区,探索在围网内指定区域设立为区内生产经营活动配套,且不涉及免税、保税、退税货物及物品的餐饮、日用消费品零售、充电桩等服务设施。
同时,《若干措施》支持前海免税消费提质增效。支持依托前海综合保税区打造免税品集散中心,便利区外免税品监管仓库与区内保税货物监管仓库实现流转,提高货物流通销售效率。
在促进综合保税区商品交易方面,《若干措施》针对进口食品、大豆、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等出台支持措施。对于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进口食品,依企业申请且经合格评定的,可实行“一次检验、分批核销”;允许参考交易结算交收等证明文件,合理确定大豆离岸现货的完税价格,简化进口农产品申报单证,允许保税仓储货物开展金融机构质押融资业务;支持交易中心ERP/WMS系统与海关对接,对于境内区外与综合保税区间进出的货物,探索试点区外企业单侧申报;对集成电路产业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优化布控查验协同模式等。
最后,《若干措施》指出,将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支持前海蛇口自贸试验片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协同发展,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的创新制度在前海合作区推广实施。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