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使用某个App,却发现自己下单购物或者预订酒店机票的价格比新人要贵。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问题,《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拟进行重罚。

经过两次审议后,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大数据“杀熟”要重罚

条例征求意见稿确立了数据公平竞争原则,规定市场主体不得实施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

违法上述规定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处罚。

收集个人信息须遵循五项原则

此外,长期以来,一些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索要用户授权令人深恶痛绝。针对这一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自然人对其个人数据享有人格权益,并确立了处理个人数据的五项基本原则,即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公开透明、准确完整和确保安全原则。

“最小必要”即是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

安装程序应提供撤回同意途径

安装应用程序时可以“一键同意”,撤回同意时却设置各种障碍,甚至是一旦注册无法注销,这是立法征求意见时很多人“吐槽”的地方。

为此,条例征求意见稿专门作出规定,要构建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不得对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搜索过一个东西,就频频推送类似产品的广告,想关都关不掉,不少用户都有过这样闹心的体验。为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数据处理者可以进行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但是应当明示用户画像的规则和用途,并为被画像主体提供拒绝的途径;自然人有权随时拒绝对其进行的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记者: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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