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福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150.5亿元,累计增长17.9%,同比2019年增长11.5%;两年平均增速5.6%,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其中,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51.5亿元,同比增长8.4%,同比2019年增长13%;两年平均增速6.3%,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
按商品形态分,商品零售额9282.2亿元,累计增长17.4%,同比2019年增长12.2%,其中6月商品零售额1593.2亿元,同比增长8%,同比2019年增长13.3%;餐饮收入额868.3亿元,累计增长23.4%,同比2019年增长6%,其中6月餐饮收入额158.3亿元,同比增长12.8%,同比2019年增长9%。
城镇增幅高于乡村。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59.4亿元,同比增长18%,同比2019年增长11.3%;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1.1亿元,同比增长17.3%,同比2019年增长13.2%。
今年上半年,得益于全国及福建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福建商务系统各部门出台系列促进消费政策举措,经济运行稳定恢复,消费市场延续持续复苏的良好态势。 (陈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