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日报》报道,河南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在系统内查询到文化路税务分局有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随后追踪、查询到该纳税人为一名网红主播,最终追征到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从三年前某知名女演员因涉税问题被处罚款8.84亿元,到今年又一女演员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2.99亿元,令人咋舌的明星偷逃税事件一次次引来公众围观。

留心一下不难发现,与之前明星逃税事发源于被举报不同,郑州此次追征税款,系税务部门运用大数据查出的问题。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一事件应该是一个不小的警示,那些自以为“没人举报就没人追查”的偷逃税人员注意了:大数据清查可谓一张无形之网,是一柄悬在企图逃税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数据就在那里,逃税行为是否被查处,也许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高收入群体偷逃税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严重伤害着普通纳税人对于公平正义的法律认知——工薪阶层踏实劳动、诚实缴税,但一些高收入群体却在肆意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这容易让一些人产生心理失衡;另一方面,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它能够促进社会公平,少数人的偷逃税行为无疑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破坏与践踏。

在偷逃税案件中,刑法中有一条“初犯免责条款”,对于逃税罪初犯者,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当事人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从当前的法律政策看,对某些高收入人群依法纳税的监管正在发力。就在上个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督促相关企业及人员依法纳税。

而大数据查税,显然是利用高科技手段给征税装上了“电子眼”。在大数据渐渐渗入我们生活方方面面的今天,很多人尤其是高收入者的日常工作生活支出、经济往来等,都会在互联网上留下痕迹。真想瞒天过海,恐怕越来越难了。

况且有关部门已经划出了时间红线,到今年年底前,网络主播自查自纠申报纳税,可以给予其减罚免罚优惠政策。

必须强调,偷逃税款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有了税收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加持,期待税务部门能更敏锐地捕获偷逃税者的蛛丝马迹,堵住税款非法流失的漏洞。而有了大数据系统的监督,那些尚在“潜水”的偷逃税当事人也许不太淡定了,悬崖勒马才是自己的救赎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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