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近日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对8家融资担保机构(见上图)开出了罚单,实施5-1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市金融监管局实施的第二批行政处罚。
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处罚的8家机构主要存在未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业监管规定报送业务经营报告、履行股东或董监高人员变更备案程序等违法行为。市金融监管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按照新《行政处罚法》规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依法合规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我们会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目前已指导被行政处罚的8家融资担保机构完成违法行为的整改工作。现在被处罚机构总体经营情况稳定,内部控制管理得到加强,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提升。”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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