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然资源部12月13日消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的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强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激励、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等要要求。

具体来看,措施包括改革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部属科研院所可从基本科研业务费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科研院所自主决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年度预算的50%。重奖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团队(个人),加大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激励力度,继续给予青年科技人才研发激励,急需紧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可适当延迟退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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