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1月17日表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中央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所管理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比97.7%,地方国有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比99.9%,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主要是指将传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并根据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相关探索起,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早已不是新鲜事物。但受制于多种原因,改革越往后推进难度越大。2020年启动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明确提出要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打响了这项重要改革的“收官”之战。
意味着从法律上制度上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有利于将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这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动力具有重大意义。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