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明确,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记录以征信报告为准。除此以外为三套房,不予贷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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