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红星资本局获悉,最高法院日前披露了一份刑事裁定书。该刑事裁定书显示,浙江省杭州市一男子以打新股稳赚不赔为由,劝说5人投资股市,最终窃取5人100多万的资金,用于购买彩票、携带模特旅行等个人消费。更令人震惊的是,该男子竟然在旅行中杀害了3人。
最终,最高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裁判文书披露,李涛,男,汉族,1980年8月16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高中文化,杭州某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地杭州市西湖区。
2017年3月,李涛以新股申购稳赚不赔为由劝说程某等人投资股市。同年4月10日,李涛用其父亲李某3的身份证,在中信证券(600030.SH)设立主资金账户和辅资金账户,其中主资金账户绑定李某3的工商银行(601398.SH)卡,辅资金账户绑定李某3的邮储银行(601658.SH )卡,主资金账户的资金可以自由转入辅资金账户及绑定的邮储银行卡。
同年4月15日,李涛与5名被害人程某、赵某2、赵某3、牛某、赵某4签订了合作理财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由程某等5人出资委托李涛使用主资金账户进行股市运作。
为博取信任,李涛将李某3的工商银行卡交给赵某2保管,并将赵某2的手机号码设定为预留电话,但李涛向五名被害人隐瞒了其办理辅资金账户并绑定邮储银行卡以及主资金账户的资金可以自由转入辅资金账户及邮储银行卡的事实。而这也为其窃取资金埋下了伏笔。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分析师告诉红星资本局,主资金账户用于资金存取,与辅资金账户之间进行资金划转、证券交易、清算交收;辅资金账户仅用于资金存取,不能买卖股票,与主资金账户之间进行资金划转。
四川仁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陆青青向红星资本局指出:“两者只是一个资金流转处理方式的问题,钱可以通过辅资金账户汇集进来,然后主账户统一投资。”
另外,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一个证券账户下最多可以挂5个银行的三方存管账户,包括1个主资金账户与4个辅资金账户。主资金账户中如果对应的银行卡金额不足,可以使用资金归集或者资金划转,把辅资金账户中对应的银行卡的钱划转,再进行股票交易。辅资金账户之间不能直接划转,同时主资金账户与辅资金账户之间的资金账户之间的资金转账是免费的。
2017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程某等五人共向主资金账户投入约170万元。其间,李涛在五名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主资金账户上的16.1万元陆续转入辅资金账户及李某3的邮储银行卡中,用于购买彩票、携带模特旅行等个人消费。在旅行中,还杀害3人。
据了解,李涛曾于2007年6月21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09年2月11日刑满释放。2018年4月29日,李涛因本案被逮捕。
经历过一审、二审后,2020年12月14日,最高法裁定:核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李涛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结合此案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建议:为防止委托理财风险,首先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贪图高额收益;其次,注意考察受托方的理财能力和资金能力,避免上当受骗,不能将全部资产都用于理财,更不能将绑定的银行卡密码等信息完全交由受托人一方掌控;再次,及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注意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约定不明以及条款无效的情形。最后,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纠纷应对能力。在理财期限届满后续期时,要再次书面约定。同时,注意留存有关委托理财的证据。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