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进行解读。
上述负责人表示,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此次扩围后,综合试验区在江苏、浙江、广东三省实现全覆盖。新设综合试验区将继续开展先行先试,并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零售进口监管等政策措施。”
商务部将按照《批复》要求,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实抓好《意见》落地见效,持续完善支持政策,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指导新设综合试验区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三是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跟踪分析和指导服务,复制推广好现有成熟经验做法,支持综合试验区继续大力探索创新,支持企业打造要素集聚、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共建共享海外仓,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