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温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业提质扩容的若干政策意见,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最高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
意见指出,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纳统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统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个体户,给予 3000元一次性奖励。
批发、零售企业首次纳统当年零售额增量在2000万元及以上、4000万元及以上、6000万元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的,另分别给予 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住宿、餐饮企业首次纳统当年营业额增量在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5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的,另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
意见提出,鼓励举办促消费活动。鼓励开展节庆促销活动,加大促消费宣传推广,提升温州商业区域影响力。对承办市、区政府主办的各类综合性促消费活动,持续时间3天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意见内容还包括,培育重点商贸企业发展、推动住餐业提质扩容、支持会展业做专做强、推进乡村商贸发展和鼓励争先创优树品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