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范围内国有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结构性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冯艺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此,他解释道,一是部分弱资质平台债务成本较高。如考虑一二级市场折价、向第三方支付的居间费用等,部分地方国有平台实际综合融资成本已超过10%。二是债务总量过大,增长速度过快。部分财政实力较弱的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城投平台融资,形成规模庞大的隐性债务,债务偿还压力最终将传导至上级政府。三是债务结构不合理。部分地方平台债务融资中非标工具占比过高,短期借款用于长期投资现象普遍,容易形成债务恶性循环。
为保证金融安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冯艺东建议,一是实施债务穿透式监管,切实落实监管下沉政策。在全国层面,由财政部统筹,按月度收集汇总各省债务数据,积极排查长期、短期债务风险隐患。在省级层面,实施各市、县(区)平台债务集中统一管理,对各市、县(区)融资平台资产负债率上限做出明确规定,控制其融资规模,并根据各地发展实际,严格限制平台公司数量。
二是探索推行“以省带市、以市带县”模式。在明确偿债主体的基础上,将市、县(区)级政府债务发行权分别上收至省、市级政府,统筹兼顾区域发展差异,推动上级政府信用下沉,建立“省级统贷-市级用款、市级统贷-县级用款”的嵌套式债务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各级平台整合管理,通过省级平台参股整合市级平台,市级平台参股整合县级平台,合理扩大融资规模。
三是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推动实现隐性债务显性化。中央有关部门协调各省政府,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债务化解工作。要制定系统性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将地方融资平台短期、高息、非标债务结清或转换;加快推进资产盘活,将国资经营收入、特许经营权、收费权、优质国企股权等注入平台,条件成熟的可引入社会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优化平台资产负债表。
四是规范平台债务融资行为,提高市场化融资能力。加强纪律约束,禁止地方平台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抽屉协议等非市场化发行行为。地方平台应加强融资成本管控,禁止以咨询费、顾问服务费等名目,违规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对于地方平台新增非标融资需要,由上级政府审慎决定,严格限制融资规模,确保平台债务安全可控。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