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2月,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环比上涨1.0%,同比上涨0.8%,前2月累计同比上涨0.6%。
从环比数据看,2月CPI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的价格上涨1.4%。2月,新鲜蔬菜市场供应量下降,致价格上涨9.1%,影响CPI上涨约0.17个百分点。同时,猪肉价格下降5.3%;虾蟹类、海水鱼类价格分别上涨14.8%和3.4%。
非食品价格类,CPI环比上涨0.8%。其中,汽、柴油价格分别上涨6.2%和6.8%。飞机票价格上涨18.1%,自有住房上涨1.3%,长途汽车、美发、家政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7.3%、13.1%和9.9%。
从同比数据看,2月CPI同比上涨0.8%,涨幅较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下降3.9%,猪肉价格下降46.4%,下拉CPI约1.04个百分点。其他的七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六涨一降”趋势,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服务等分别上涨3.1%、3.4%、0.4%、5.7%、0.9%和0.2%,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则下降0.7%。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