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个人养老金三支柱发展策略研讨会”上,泰康保险集团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刘挺军建议,在后续政策落地过程中,应将税收优惠上限与缴费上限进行区分,打通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做好养老保险产品与养老医疗服务的衔接。对于建议对税收优惠上限与缴费上限进行区分,他表示,基于部分发达经济体的成熟经验,采取个人自愿缴费模式,不设缴费额度上限,扩大个人养老金管理的规模效应。

目前,相关方案对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定为12000元。同时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券中社)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