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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了《嘉兴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嘉兴市户籍二孩、三孩居民家庭,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00元(单套不超过5万元)、每平方米500元(单套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有关实施细则将另行发布。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提出,非嘉兴市户籍居民家庭凭嘉兴市范围内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且在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缴纳过社保的记录证明,可享受该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其他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按原购房政策执行,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此外,根据《实施意见》,“十四五”嘉兴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为13.7万套(间),市区作为人口净流入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需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30%以上;当地将通过新建、改建、转化、配建等加快保租房房源筹集建设,2022年将落实建设0.9万套(间)的新增国有土地,并鼓励政府或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回购存量商品住房补充保障性租赁住房。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