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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应急管理部17日紧急下达4.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其中,预拨2.1亿元,支持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新疆等7省(区、市)做好抗旱救灾工作,重点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等问题;预拨2.1亿元,支持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甘肃等8省(区)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
截至目前,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已预拨地方防汛抗旱资金13亿元,其中防汛救灾资金10亿元、抗旱救灾资金3亿元。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全力支持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