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青岛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分城乡看,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18元,同比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32元,同比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89,略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
从收入类型看,青岛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712元,同比增长5.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9.2%,拉动居民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贡献率达55.1%,贡献最大。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072元,同比增长4.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9%,拉动居民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375元,同比增长6.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3%,拉动居民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63元,同比增长11.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6%,拉动居民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
一季度,青岛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49元,同比增长5.7%。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090元,同比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575元,同比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恢复程度好于城镇居民,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3个百分点。
从支出类型看,青岛市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634元,同比增长48.8%;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818元,同比增长16.6%;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129元,同比增长8.2%;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560元,同比增长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