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2022年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部署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

一是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支持缴存职工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

二是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持续推进缴存扩面工作。继续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223号),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大力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质效,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数据质量,以“跨省通办”和高频服务事项为重点,充分利用数据共享等手段,全面贯彻落实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标准。进一步落实河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要求,巩固“全豫通办”成果,将更多办事频率高、异地办事需求强、群众获得感强的事项纳入“统一受理、全豫通办”事项清单,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

四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推进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稳定运行。推进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应用,2022年3月底前为风险整改缓冲期,各地要在缓冲期内规范相关政策措施、调整业务系统,确保筛查出的风险线索全部清理完成。整改缓冲期结束后,采用定期筛查与灵活筛查相结合的模式,每季度末或不定期在监管服务平台主动发起筛查,随时掌握风险线索和整改进展。我厅将在各地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对风险线索清理情况开展抽查,对各地平台操作次数少、风险整改缓慢、风险线索分类错误次数较多以及风险问题反复出现等情况,每季度采取通报或现场督导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有序使用和稳定运行,进一步抓好业务办理、业务衔接、服务应答响应等项工作,实现面向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通办。

五是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保障缴存职工知情权监督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要求,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全面、准确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切实保障和强化广大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省直管县(市)和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纳入所在省辖市统一披露。

六是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强化对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监管。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逾期贷款监管,对个贷逾期率高的中心采取提醒、通报、下发督办函、现场实地督导调研或者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确保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逐步下降。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具,深入查找风险高发点,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风险排查台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七是加强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四统一”。按照审计提出问题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快整改进程,加大整改力度,多位推进联动,加强沟通协调,理顺管理体制,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核算,积极、平稳、有序地加快推进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实行“四统一”。

八是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服务,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运行高效。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薄弱环节,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实现以整改促规范、以改进促提升。

九是加强住房公积金行业作风建设,逐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全力破解住房公积金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用情用心用力解决一批老百姓“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提升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为抓手,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在全行业建成一批科学管理、服务规范的文明示范窗口,优化服务环境,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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