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步了一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运河区南陈屯镇北队村征地13.0058公顷(约195.087亩),开发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用地。

「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市第Ⅰ区片,区片标准为262.5万元/公顷。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本次征收将采取货币安置,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1024.2068万元。

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