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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市场监管规范和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

《通知》包括三大类12方面举措。

首先,《通知》明确加强服务引导,营造良好的民企发展环境,提出了加大债券融资服务力度、积极推动债券产品创新、培育多元化投资者结构、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等4项措施。

相关部门将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适当放宽受信用保护的民营企业债券回购质押库准入门槛;指导有关金融基础设施减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做到“应免尽免”;大力推广科技创新债券,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各项制度,优化专项排名机制,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银行理财、证券基金机构等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

其次,《通知》出台了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全方位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等5项具体措施,以加强监管规范,维护有序的市场生态。

具体而言,相关部门将引导民营企业强化信用意识,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共享机制;引导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动态风险监测;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蓄意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发行人,依法依规限制其债券融资;强化民营企业债券发行端及存续期全流程信息披露;强化机构内控、压实高管责任,促进中介机构提升债券业务风控合规有效性,全面加强立体式追责,落实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在债券违约处置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纠纷化解过程中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调解作用。

最后,《通知》部署加强部门合作,共同促进市场稳定,3项具体措施包括: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密切跟踪民营企业情况,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证券交易所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营企业服务机制,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履行自律规范职责,积极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的业务投入;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政策引导、市场组织、项目推介、服务支持;建立三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在民营企业需求调研、业务培训、项目推荐与筛选、风险预警与化解、联合激励与惩戒等方面的合作,及时分析新情况,商议解决重大问题。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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