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据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11月8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规定》调整优化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包括:放宽母公司持股比例,境外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50%;扩大功能性机构申报主体范围,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在上海市设立总部型机构或事业部总部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资料图片)
据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11月8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规定》调整优化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包括:放宽母公司持股比例,境外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50%;扩大功能性机构申报主体范围,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在上海市设立总部型机构或事业部总部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