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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个人养老金产品获批上线不久,11月25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寿险公司”)与客户王先生成功签订了首份个人养老金产品保单。

王先生表示:“首先,个人养老金是国家持续完善健全个人养老体系的关键一环,事关每一个人,因此早参与早享受;再者,个人养老金缴纳和领取均享受个税减免政策,对我个人而言,每年减税约2000元;最后,每月1000元的缴费应该说是没有多大压力,退休时每月的养老金领取也是对个人养老的有效补充。”

所谓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今后,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适时提高缴费上限。

中国人寿寿险公司表示,个人养老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可以丰富社会大众的养老选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障需要,让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在养老保障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养老收入水平和老年生活保障。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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