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间,不少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业内人士都在转发一则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因为这份文件里重点提及了PPP模式。

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列出的三种具体参与方式中,一种就是PPP模式。

《意见》称,对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项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地方政府可按规定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

“《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这是2017年底以来中央政府对PPP模式最强烈的肯定信号。可以预期,除了生态保护修复外,其他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PPP也将再次受到重视,这对PPP是重大利好。对民营企业来讲,这无疑是又一次重大机遇。”PPP专家、大岳咨询董事长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

曾一度火爆的PPP模式,自2017年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强化监管后,大量不合规的PPP项目被清理整顿,PPP市场也由热转冷,新增投资规模出现明显下滑。

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中,新入库PPP项目442个,投资额9165亿元,同比下降32.3%。不过目前PPP投资总额依然较大。截至11月10日,管理库PPP项目达到10106个,项目投资金额近16万亿元。

PPP专家、E20环境平台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第一财经,此次生态保护修复支持PPP模式,强调了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稳定指的是收入预期长期可靠,经营指的是项目应该不是政府纯财政付费。

“虽然《意见》突出了PPP模式作为合规进入方式,但出于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担忧,《意见》强调了稳定经营,以避免重蹈覆辙。”薛涛说。

金永祥认为,生态保护修复离不开地方政府参与,《意见》提到的自主投资模式也可能是类PPP模式。目前采用PPP模式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收入除了经营收入外,还包括可行性缺口补贴、土地收入等。

《意见》在提及社会资本收益中,列出了三种: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

金永祥表示,碳汇收入是这类项目的新收入来源,但目前还有不确定性。《意见》提出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相关规则,逐步提高生态系统碳交易量,这将增加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收入来源,而且收入会随着碳形势趋紧而越来越多,这将增加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

此次《意见》在财税支持方面,要求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在产权激励方面,《意见》提出,修复后新增的集体农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权依法流转给生态保护修复主体。修复后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的,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使用权。

“上述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使用权是一个突破,不过由于有不少前提条件,土地政策松绑力度不大,适用空间有限。”薛涛说。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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