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李岚君)1月14日,记者从上海发布获悉,上海市人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建立企业年金作为聚集人才、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积极发挥企业年金的薪酬福利递延和中长期激励功能,将建立企业年金作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鼓励支持将建立企业年金情况作为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指标。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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