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深圳证监局发布《深圳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下称“通报”),对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下称“私募机构”)自查整改最新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显示,截至2021年四季度末,辖区存量4308家私募机构。2021年四季度,辖区迁入及新设11家机构,迁出及注销55家机构,较2021年第三季度共计减少44家机构。存续机构中,绿色机构3449家,占比80.1%,因机构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注销、自主注销及存在失联风险等情形较2021年第三季度末共计减少59家;黄色机构544家,占比12.6%,因机构经督促整改完毕、被中基协注销及自主注销等情形较2021年第三季度末共计减少18家;红色机构315家,占比7.3%,因存在失联风险或涉集团化经营风险等情形较2021年第三季度末共计增加33家。

通报显示,2021年全年度,有12家黄色机构经核查发现瞒报且存在涉嫌犯罪线索,被深圳证监局调整为红色机构,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深圳证监局已将未报送自查自纠结果的红色机构列为监管处置重点对象,并拟协调行业协会采取暂停产品备案、列入异常经营机构、注销管理人登记等措施。对于长期怠于整改,整改计划未如期完成且未说明原因的机构,深圳证监局正联合地方政府、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分批开展现场检查、约谈公司负责人。

深圳证监局表示,对红黄绿三类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绿色机构合规运营和做优做强,督促黄色机构限期整改,及时移送处置红色机构。将持续运用私募基金监管系统监测、现场检查、举报投诉核查等方式核验各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各私募机构应确保合规诚信经营,持续配合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工作,积极加入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争取成为白名单机构,不断做优做强。

2020年6月,深圳证监局向辖区全部私募基金管理人下发了《关于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私募机构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于2020年12月底前上报自查自纠详细情况及整改计划。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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