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工作情况。在大气环境方面,全省PM2.5平均浓度3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5.2%,改善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市列第2位。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刚刚过去的一年,山东省委、省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再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

在大气环境方面,全省PM2.5平均浓度3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5.2%,改善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市列第2位(天津市20.4%);优良天数平均比例71.1%,同比改善2.3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平均3.6天,同比改善六成。三项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在水环境方面,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5.2%,同比改善13.1个百分点,提升比例全国最高;在“十三五”历史性消除劣五类水体的基础上,又历史性全面消除了五类水体;黄河干流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二类水体标准。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和劣五类水体比例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在海洋环境方面,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92.3%,同比改善0.8个百分点。省控以上48条入海河流全部达到或优于四类水质。

在土壤环境方面,受污染耕地全面采取安全利用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总体稳定,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保持100%。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全省环境风险管控总体平稳。

(文章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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