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要闻
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作出部署。
《意见》提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坚持改革开放、规则衔接,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到2025年,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5条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管体制,加强规则对接,促进标准认证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等5条措施。二是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主要包括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加强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等3条措施。三是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主要包括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制度高地,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等3条措施。四是完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组织领导等4条措施。
《意见》要求,商务部牵头建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确定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取得实效。(新华社)
2。 发改委等九部门: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
1月19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保障措施等六方面提出十九项内容。
其中在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意见》提到,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研究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规范平台数据使用,从严监管征信业务,确保依法持牌合规经营。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加强穿透式监管,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杠杆率要求。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加强营销行为监管,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劝诱超前消费。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意见》提到,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在赋能经济转型发展方面,《意见》提出,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证券日报网)
3。 科创板年报新要求明确:督促公司坚守“姓科”定位增强“特殊企业”信披针对性
随着2021年年度财务数据收官,各家上市公司2021年的年报编制工作已正式拉开帷幕。《证券日报》记者从某科创板公司处获悉,上交所通过内部系统向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对于年报工作要求、重点事项予以明确。据内部人士透露,前期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也已对年报编制模板进行了更新升级,修改要点与本次《年报工作通知》的主旨精神相吻合,为上市公司编写年报提供了具体依据,使用体验更加友好、编写过程更加顺畅。
经记者梳理,科创板“硬科技”“绿色经济”“多元包容”等特色在年报信息披露中愈发得到体现,主要有三大亮点。
在“硬科技”方面,持续关注科创属性信息披露。科创板上市公司科创实力,无论是在发行审核还是上市之后均是公司持续发展的“硬核”底色。上交所于2021年6月份发布了《科创属性持续信息披露指引》,此次年报模板和《年报工作通知》中,均重点突出了科创属性的信息披露,要求科创板公司结合所属行业特点、主要技术门槛及产业链上下游,充分披露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科研实力和成果,主要在研项目进展、应用前景、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以及重大不确定性等。通过年报信息披露,科创板可以更好地回应市场各方对于科创属性的关注,同时也进一步督促科创板公司坚守“科创板姓科”的板块定位,深耕主业、持续研发创新。
在“绿色经济”方面,完善科创板公司ESG信息披露。《年报工作通知》中单列一条“关于ESG信息”要求,明确科创板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ESG相关信息,并视情况单独编制和披露ESG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其中,要求科创50指数成份公司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如公司已披露ESG报告的,无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等。同时,年报模板中也新增“环境、社会责任与其他公司治理”专章,对ESG信息披露提供更为具体的指引。记者梳理注意到,科创板年报ESG信息披露要求,是对现行规则有关社会责任(包括环境保护责任)、特殊公司治理事项等方面信息披露要求的整合和细化,并鼓励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披露。科创板的积极探索,将为相关制度的完善积累实践经验。
在“多元包容”方面,增强“特殊企业”信息披露的针对性。科创板多元包容的上市标准,吸引了一批特殊类型的企业成功在A股上市,包括上市时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表决权架构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的企业等。这些企业构成了科创板相较于其他传统板块的一道特殊风景线,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也更加受到关注。(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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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务院国资委:2021年中央煤炭企业产量首次突破10亿吨
1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1年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了2021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彭华岗表示,2021年9月底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把能源电力保供稳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打响能源电力保供攻坚战,全力维护全社会供电供暖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取得了积极成效。
彭华岗表示,2021年中央煤炭企业产量首次突破10亿吨,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带头执行中长期合同,累计向中下游企业让利超过800亿元。中央发电企业全年发电量达4.9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占全国发电量比重64.6%。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累计组织跨区跨省支援732次、电量53亿千瓦时,有力保障了11月7日以来有序用电持续清零。中央企业在急难险重面前不讲条件、不计代价,充分展现了国资央企责任担当。(央视网)
5。 宁波第三批集中拍地成交248亿元
1月18日,宁波第三批次集中供地落幕,38宗地块全部出让成功,总成交价247.57亿元,其中近四成溢价成交,有5宗达到了最高报价,转入摇号阶段。
从拿地企业来看,本次国企和民企同样活跃。除了滨江集团、绿城中国、华润置地、中建均有所斩获外,还有如仑江集团、浙江豪成房地产、江山万里、宁波大千纺织品等民企的身影参与。
值得关注的是,宁波第三次集中供地结束,意味着22个城市2021年“两集中”供地全部收官。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22个城市2021年卖地2144宗,交易总价为25179亿元。其中,杭州以2198.43亿元位列第一,上海以1960.78亿元位居第二,南京以1955.19亿元位列第三,北京以1900.7亿元位列第四。(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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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日报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