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间,有消息称,全国性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制定出台。该消息若属实,房地产行业将迎来实质性利好。

众所周知,1994年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同时“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而上述消息所称的“办法”,与1994年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最大不同之处在于明确对预售资金的规定进行了全国统一,进而有利于规范预售资金的使用。据悉,该“办法”中明确“预售资金额度监管为”重点额度监管“,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合同等核定,能确保项目竣工所需的资金额度,当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

某知名开发商内部人士《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确实已于昨天获知该“办法”。事实上,在知名房企债务违约事件之后,部分地方政府对于预售资金存在过度监管的问题,比如出现了资金零拨付的情况,上述文件将对这些行为进行矫正,有利于帮助一些资金面临困难的房企缓解资金流状况。

“首先,合理的资金监管是必要的,自去年下半年房企违约事件发生后,部分城市通过收紧预售资金监管预防‘交付风险’,但也有城市出现了过度收紧的情况,这样就让房企在艰难时刻遭遇了更大的流动性压力。”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述“办法”出台后,将大大加强了预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灵活性,有助于房企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稳健经营。目前看来,保持房企资金的适度流动性都是引领行业走出低谷的重要措施。在“保交付”方面,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方面共同努力,促进风险平稳化解。

对此,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当前各地政府“保交楼”压力较大、企业预售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况下,全国性新的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引导地方“保交楼”的同时,对缓解当前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稳定购房者置业预期,亦有利于打通资金的循环使用,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

潘浩也称,2022年房企面临的流动性压力依然较大,短时间房企需要通过各种方式保持资金流动性,使企业能够持续运营。“办法”的落地执行有助于合理管控房企资金,使部分房企的流动性压力得到一定缓解。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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