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建议第三孩免费上幼儿园#话题登上热搜第一。

关于三孩政策背景下如何提高生育意愿,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张俊廷十分关切。

他表示,目前国家放开三孩,虽然有了政策,但是很多年轻人生育率还是不高,张俊廷关注到,其中的困难之一在于,很多家庭考虑到培养一个孩子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和经济成本,很有可能不太愿意继续要孩子,尤其是考虑到没人带孩子。

对此,他建议各地因地制宜地出台相关政策,降低生育成本,倡导第三孩免费上幼儿园,同时鼓励一些大企业、单位提供免费的托育服务。

提高生育意愿,除了政策调整,也离不开配套措施的支撑。“三孩政策”出台以来,与之相关的话题尤为瞩目。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21年全国人口仅净增加48万人,“再创新低”,针对“三孩时代”的生育困境,不少代表委员发声。

调整个税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建议,提高家庭生育二孩、三孩的子女教育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二孩按3000元/人/月标准扣除,三孩按5000元/人/月标准扣除。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建议,通过财税举措实施生育友好型政策。他建议,实施普惠性的个人所得税调节政策。对于一孩、二孩、三孩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凡是收入超过起征点的,全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凡是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则实行“负税收”政策,向其发放相应的生育补助金。为对生育养育教育全过程的成本进行合理扣除或补助,应对0—18岁未成年子女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水平进行扣除或补助(按价格水平和发展水平,逐年自动调整)。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建议,对三胎以上家庭大幅度提升个税起征点,并且从第三胎起每人每月提供生育补贴直至小孩成年。

全国人大代表苏荣欢建议,优化个税扣除项目,让育龄人口切实享受到生育多孩的福利。他建议,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养育支出纳入扣除范围,减轻育儿家庭的税务负担,增强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同时,增加“二孩”“三孩”的扣除标准,对多养育小孩的家庭进行更多补偿。

设立生育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建议,对生育孩子的家庭按月发放补贴。此外,她还建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增设生育二孩奖励性产假。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兆安建议,为了加快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应在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出中设立专项的生育奖励资金,对生育第二胎或第三胎的家庭给与一次性的财政奖励。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涿州范阳医院院长周松勃建议,建议对多孩家庭提供育儿补贴金及购房补贴。对三孩家庭每月每孩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三岁。对于三孩家庭购买商品房的,可通过返还一定比例的按揭利息进行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宣传部部长黄细花表示建议,考虑发放生育补贴。例如,每个孩子从出生到满6周岁时,国家财政每月发一定金额的育儿补贴,具体金额可参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春节放假10天清明放5天”来一起听听两会代表委员的声音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京开幕,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引发社会关注。

建议春节放假10天清明放5天

今年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春节、清明等中国传统节日假期延长,不仅能平缓交通压力,拉动内需,更能彰显对传统文化的重视。话题#代表建议春节放假10天清明放5天#更是冲上热搜,持续引发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泰州市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吉桂凤建议:春节由现在的 3 天延长至 6 天,再通过调休 2 个周末,春节假期达 10 天,即从除夕至正月初九;清明节由现在的 1 天延长至 3 天,再通过调休 2 个周末各 1 天,达到 5 天。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万顺机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善红则表示,春节应适当将假期延长至 10 天。春节 7 天假期,“对于留守儿童、独居老人来说,传统新年文化的氛围和与亲人团聚的温情还未‘捂热’就要分离,这也成为每年最‘催泪’的时刻。”

全国人大代表、合肥丰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调度员李小莉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而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广播电台播音部主任孙维建议,在春秋两季选择清明节或重阳节前后设置“省亲月”,放假5天,具体时间可以自行选择、错峰休假。

她提到,受疫情因素影响,严重影响了春节回老家探亲的脚步,尤其是近3年,一些城市工作的人没能回老家与亲人团聚,“所以,设置‘省亲月’,能很好地缓解春节不能与家人团聚的焦虑,加深亲情友情爱情,丰富情感世界,增强社会凝聚力。”

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如何杜绝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更好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成为今年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关注的议题。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表示,“我们现在关于拐卖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收买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相比之下,收买行为判罚偏轻。因为这两种犯罪行为实际上是一个整体,所以这两个犯罪应该用同等的力度去打击。”

针对今年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也明确要求,“要集中摸排一批线索,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表示:“无论在拐卖和收买拐卖过程当中,它可能都会有同时绑架,同时伤害,带来强奸等等其他罪名行为,如果说你侦查够完整,把这些罪行都侦查出来,然后都让法院来认定,最后一起来判来数罪并罚的话,那么哪怕是收买(拐卖)的罪行现在的刑法规定的刑期低,实际处罚当中也可以提升它的处罚度。”

多位委员表示,要去除拐卖多发地区民众的麻木心态,要让民众知晓无论是拐卖还是收买,包括阻挠解救的行为,都属于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同时强化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社会救济和帮扶,多管齐下。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建议:“从立法层面上解决一个要加强处罚的力度,在司法执法层面上就要保持一个高压严打的态势,还要加强基层的社会治理,这是一套组合拳。”

建议禁止未成年人非必要医美手术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胡卫建议明确医疗整形行业经营范畴,并明令禁止对未成年人开展除容貌修复等必要医疗之外的整形项目。他还特别提到,应对医疗机构整形项目的贷款消费等制定严格标准,并限制没有经济收入能力的青少年,特别是学生群体的“美丽贷”。

建议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专门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初建美表示,目前中国没有专门的“儿童食品”分类,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法律条文散见于《食品安全法》等,内容多是针对婴幼儿群体,已有的一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主要是针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她建议通过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的专门立法,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未成年人食品的营养成分标识、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安全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制图:张新凯(河南科技大学团委)

代表建议将

春节、清明等假期延长的消息一出

立刻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人指出:假期可以延长,调休就算了

有人直接给出了三个建议:

还有人针对探亲假进行呼吁: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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