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日前,天津市政府批复《天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涉农区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到2025年,天津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38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万亩;到2030年,天津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63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9万亩。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到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万亩。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亩均粮食产能将达到800公斤,其中,新增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能力预计亩均提高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能力预计亩均提高80公斤左右。据测算,该项目投资中的25%至30%将转化为农民工资性收入,可增加就业农民收入约10亿元。

《规划》要求,涉农区要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力量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基本保障型蔬菜生产功能区及小站稻种植区等重点区域。引导产粮大区的高标准农田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央视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