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是“十四五”时期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加大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乃至创造新兴新型消费需求的公共领域和产业领域投资力度,有利于拓展投资空间、扩大有效投资需求,对于优化供给结构、缓解消费瓶颈制约,从而释放消费增长潜力具有重要作用。更进一步地说,加大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的投资力度,对于在新发展阶段调整投资消费关系,更好地发挥投资和消费的相互促进作用,提高投资的乘数效应和宏观效率,从而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新兴新型消费
新型基础设施是信息技术革命和互联网技术革命的融合发展产物,是我国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特别是消费转型升级的新需要。新型基础设施是拓展投资空间、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领域,有助于优化供给结构,并且还进一步支撑乃至催生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有助于创造新兴新型消费需求,对于稳增长具有较好的乘数效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及其应用场景投资建设。
“十四五”时期,要统筹新型基础设施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加大5G网络、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宽带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夯实依托5G和互联网的信息、游戏、影视、电竞、娱乐和职业教育培训等新兴新型消费的基础条件,为5G和互联网相关消费需求创造更加高效、泛在、便捷、安全的基础条件。
与此同时,要积极拓展新型基础设施的应用场景,鼓励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精准度,提高服务效率;支持“互联网+”“5G+”消费服务经济发展,拓展消费服务业发展新空间,助推消费服务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支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尤其是应用场景的投资力度,扩大新型基础设施对消费需求的引导撬动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新型基础设施的边际效益,扩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的乘数效应。
2.创新新型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
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原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投资环境,加强企业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激发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及其应用场景的内生动力。对地方政府负有提供责任的新型基础设施及其应用场景项目,如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水务和智慧教育等,除努力加大政府投资外,要积极引入综合开发投资模式,规范审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
要调整优化政府投资方式,鼓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新型基础设施相关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使用投资补助以及“政府贷款”“以奖代补”“先补后奖”等方式,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更好地满足企业投资项目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需求。要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积极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支持投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加强与专业化新型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的战略合作,通过参股、跟投、联合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及其应用场景项目投资建设。
二、加大幸福产业投资力度,促进消费转型升级
幸福产业不是传统产业模式的简单延续,而是以健康、绿色、智慧等为主要特征的新兴产业。近年来,伴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特别是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我国以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及其融合产业为代表的“幸福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同时拉动了消费需求增长、促进了消费转型升级,也培育了经济发展新动能。
幸福产业属于重要的消费服务业,具有典型的消费需求导向型特征,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以及中等收入群体不断发展壮大的新趋势、新要求,总体上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幸福产业投资直接增加消费的供给,促进消费增长,宏观上具有较好的乘数效应,应当作为“十四五”时期投资重点。
1.加大旅游业投资力度。
以提高居民旅游度假休闲消费的便利程度为目的,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信息服务业投资;拓展旅游投资空间,鼓励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文旅特色小镇投资建设,支持发展航空旅游、跨国跨境跨省邮轮旅游、农业农村观光旅游、游学旅游和生态探险旅游。充分利用存量公路、水运和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沿线特色风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拓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交通场站枢纽的旅游服务功能,促进与旅游业融合协同发展。积极围绕重大防洪、供水、水电、灌溉和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基础设施以及水库岸线和水面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开展水利风景旅游。鼓励支持旅游业与农业、文化、体育、工矿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植入和拓展相关产业的旅游服务功能,充分挖掘旅游发展潜力,促进“旅游+”“+旅游”产业发展。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引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促进旅游与生态建设与污染治理项目相结合,在加强生态保护、水土污染治理、河道综合治理和老旧工矿区综合治理的同时,协同发展旅游业,促进生态产业化发展。
2.加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投资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和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投资力度,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缓解居民文化消费的瓶颈制约,满足不同群体对不同种类的文化消费需求。注重文化设施和文化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与体育、旅游、餐饮等产业融合与共建,创新商业模式,健全投资回报机制,提高文化设施项目的投资回报水平,增强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深入推进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支持发展文化新业态、新模式,挖掘激发文化消费潜力。
3.加大体育产业投资力度。
着力加大城乡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投资力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助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因地制宜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支持文化体育综合体建设,进一步释放人民群众体育和健康消费潜力,拓展体育消费新空间。积极审慎运用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鼓励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运营管理存量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设施,盘活存量体育资产,提高运营效率。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和医疗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文体综合体、体育旅游融合、体育医疗融合等项目的投资建设。
4.加大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力度。
顺应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把握人民群众对健康美好生活的新需要新向往,重点支持普惠养老设施建设,鼓励医疗养老结合、体育医疗融合等融合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适应多层次、多元化健康养老新需求,鼓励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普惠养老项目,支持社会资本自主投资建设高端养老服务项目和康养一体化发展项目。拓展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服务机构的方式,在实施有效政府监管的基础上,支持高水平的公办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兴办高端医疗服务设施,释放和挖掘高端医疗服务消费潜力,更好地满足中高收入群体的高端医疗服务需求。支持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挖掘健康养老消费潜力。
5.大力促进幸福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
创新幸福产业投融资模式,积极审慎引入PPP模式,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力;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采取自主投资模式,政府根据项目建设、运营需要给予适当的投资补助或运营补贴。统筹幸福产业存量资产盘活和增量发展,鼓励通过PPP模式或权益型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支持证券(ABS/ABN)等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存量资产运营效率,鼓励回收的资金用于新项目投资建设。针对幸福产业普遍存在的投入端与产出端“两头经济”问题,完善幸福产业相关服务价格/收费机制,创新商业模式,支持幸福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发展(如文旅融合、康养融合、医养结合、体医结合等),健全投资回报机制,提高投资回报水平,激发调动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
三、加大乡村振兴投资力度,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适度超前开展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农村地区公路、供电、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冷链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建设和一体化发展;探索用市场化方式推动农村整村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中心村农贸市场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居住条件,缓解农村消费瓶颈制约,挖掘农村消费潜力,进一步促进农村消费增长。
1.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农业农村与旅游业全面融合发展,大力支持农业体验式观光旅游、农村农家乐、特色民俗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投资,推动农村“旅游+”“+旅游”经济发展。鼓励支持各类专业化的产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休闲农场等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促进农村地区新兴新型消费发展,更好地把城镇居民消费引向农村地区。适度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撬动作用,加快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步伐,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鼓励电商龙头企业向农村地区发展,支持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大农村地区的仓储物流设施投资力度,促进农村地区线上消费发展。鼓励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地方政府、乡村集体组织合作共建标准化、规模化的特色优势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园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更多更好的特色优势农副产品走向更大的国内外消费市场。
3.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机制。
鼓励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产品物流园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领域引入特许经营/PPP模式,支持农业产业园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小流域治理开发等领域引入综合开发模式;整合利用农业农村相关资源要素,健全投资回报机制,提高投资回报水平,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投资的内生动力机制。积极拓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的投资空间,鼓励平台公司积极“下乡”参与乡村振兴发展,支持平台公司投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农村集体组织充分利用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撂荒地和林地等资源要素,加强与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专业化的社会资本的合作,通过合资、合作等多样化方式开展相关项目投资,实现利益共享、合作共赢。支持地方政府组建市场导向的农业农村投融资主体,促进农业农村投融资主体多元化。
四、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
1.围绕城镇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更好的城镇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便利性。
改造提升百货商场、大型卖场、特色商业街,因地制宜推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城区、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建设农贸综合体,鼓励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加强消费服务中心、公共交通站点、智能引导系统、安全保障设施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硬件设施建设,建设展示交易公用空间。完善全域旅游城镇和旅游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道路、旅游厕所和停车场(楼)等配套基础设施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提高旅游消费的便利性。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因地制宜建设相关消费基础设施,优化配置社区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提高社区消费的便利性;支持将棚户区、老旧厂(场)区、城中村改造成为特色消费集聚区或消费综合体,或者配套建设相关消费基础设施。
2.创新市场导向的投融资模式。
对于公益性消费基础设施项目,鼓励通过授权投资经营(ABO)、特许经营/PPP等投融资模式加快建设实施;支持与其他经营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综合开发投资模式,建立收益反哺机制。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有条件地支持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发行专项企业债券或项目收益债券(票据);鼓励企业整合相关资源要素,创新商业模式,拓展项目收益来源,实施企业自主投资运营模式,政府可以给予必要的政策或资金支持。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