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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28日发布新政,8月28日起,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青岛市非限购区域的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和40%,分别调整为20%和30%。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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