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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住建部消息,近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所谓“认房又认贷”指的是如果购房者有“卖一买一”的置换需求,但由于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曾使用过购房贷款,即便已经还清了购房贷款,但因为有贷款记录的存在,再次置换时仍被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从而执行更高比例的首付标准以及房贷利率。
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认房不认贷”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的发布,呼应了此前7月份住建部在企业座谈会上提及的“落实好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导向,市场期盼已久。
但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城市自主选用的政策工具,目前仍在执行限购政策的一线城市是否跟进尚需观察。此前的7月30日,广州市住建局曾在关于住建部企业座谈会讲话要求的提问回复中表示,将结合广州实际尽快推出有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