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四十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

经查,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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