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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中国国新第四单2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发行成功。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中国国新、中国大唐、国家电投、中国华能、大唐国际五家企业发行10期能源保供特别债,金额合计1020亿元,有效解决发电企业负债率高、融资难问题,为迎峰度冬能源保供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此前,国常会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支持中央发电企业等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9月5日,首单能源保供特别债发行成功,中国国新作为发行主体募集资金300亿元。在各方协作下,特别债发行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发行金额已突破千亿元,其中:中国国新发行900亿元,中国大唐发行40亿元,国家电投发行40亿元,中国华能发行20亿元,大唐国际发行20亿元。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作为国常会“用好工具箱中可用工具,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部署下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特别债具有鲜明特征。一是精准直达。特别债资金直达中央发电企业,直接用于缓解企业投融资压力,降低发电企业杠杆水平,保障国家能源电力供应安全,与其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形成组合效应。二是稳中求进。特别债均为中长期产品,能够有效发挥“压舱石”作用,在缓解稳产保供压力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企业财务稳健性和发展可持续性,助推企业改革转型,提升能源保供能力。三是市场化发行。特别债通过市场化发行,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在达到能源保供政策效果的同时,实现投融资多方共赢,确保政策推行科学、有效、可持续。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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